本公司於今日召開董事會決議,就位於山口縣長門市日置下之系統用儲能案件,取得儲能設備及相關土地等權利,特此公告如下。 1. 本次取得概要 本公司已與株式會社CRAFT CORPORATION簽訂合約,取得位於山口縣長門市日置下之系統用儲能案件相關之儲能設備、土地及附隨或相關權利。 本次取得之目的並非為本公司長期持有並營運本案件,而係為取得後透過讓渡予第三者或其他方式進行收益化。 2. 本次取得之理由 本公司以中古智慧型手機及其他資通訊設備之再利用事業為主軸,同時亦積極評估再利用、轉售、生命週期管理及周邊領域之事業機會擴大。 近年來,隨著再生能源導入擴大及電力供需調整需求之提升,系統用儲能設備之需求亦隨之擴大,本公司認為此為一具有未來成長潛力之領域。 本案為本公司在AI基礎設施投資及其周邊領域所評估之案件,針對山口縣長門市日置下之系統用儲能案件,取得儲能設備、土地及附隨之權利。本公司綜合評估該案件與聚合商之合作、來自供需調整市場之收益、設備價值及未來讓渡可能性等後,判斷其具有一定之收益性。 此外,本案之系統併聯相關程序已具一定程度之進展,目前預計於2026年10月30日進行標的物交割。系統用儲能案件自開發啟動至系統併聯、通電可能需要相當長之期間,惟本案預期可在相對短期間內完成交割及事業化,因此判斷此為一在資金效率及早期收益化觀點上皆具效益之事業機會。本案並非本公司新開展系統用儲能設備長期持有、營運之事業,而是透過讓渡已取得之資產、權利予預定讓渡對象以實現收益之交易。 依本公司現時試算,若持有並營運本案,事業計畫上之主要收支試算如下。前述數字係本公司為評估本案收益性,基於現時可取得之資訊及一定之前提條件所試算,並不保證未來之銷售額、利益、EBITDA、投資回收或其他業績。另,本公司若持有並營運本案,事業計畫上預期之內部報酬率(IRR)為11.8%。 本公司基於上述收支試算,判斷本案為一具有一定收益性之事業機會。 另一方面,若本公司長期持有並營運本案,除取得資金之長期固定化外,還需整備儲能案件之營運維護、供需調整市場對應、聚合商合作等本公司之新體制。 本公司考量本案係透過與取得對象協議所確保之案件,且依取得對象之意願,需於2026年6月內簽訂合約,因此決定首先由本公司取得本案相關權利。 之後,綜合考量現有事業及成長投資之資金分配、新規領域之中長期事業風險及現時之事業體制後,判斷相較於長期持有並營運本案,透過讓渡予預定讓渡對象或其他方式早期實現收益化,方為合理之決策。 此外,雖正與預定讓渡對象就本案權利之讓渡進行協議,惟截至今日,讓渡價格、合約條件及其他具體內容尚未確定。 3. 取得資產內容 ※取得價格因可能影響取得對象未來之營業活動,故不予公開。前述取得價格係基於本案收益預期及IRR等,考量投資回收性之水準,透過與取得對象協議、協商後決定。 ※關於土地,截至今日,所有權移轉、交割及登記手續尚未完成,故現況記載為「未取得」。本土地之一部分包含預定由取得對象向長門市申請撥用之土地,於完成該程序後,依土地買賣合約,預計於2026年10月30日完成所有權移轉、交割及登記手續。 ※取得標的除儲能設備及土地外,尚包含系統併聯申請相關合約地位及權利義務、取得併聯權名義變更手續所需文件交付權、土地買賣合約中買受人地位及指定所有權移轉對象之權利,以及其他附隨或相關於本案之權利。 4. 取得對象概要 5. 取得日程 ※儲能設備預計於設置工事、系統併聯、進入供需調整市場之試驗調整及檢查完成後進行交割。 6. 未來展望 本次取得係以讓渡予第三者或其他方式進行收益化為目的。有關該讓渡之內容、讓渡價格、對損益之影響等目前尚在協議中,確定後將儘速公開。 本案對本公司業績之影響目前正進行詳細審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