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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1 邁科公告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AI 摘要(NQ 加工版)

邁科(6831)公告股東會決議,允許多名董事於在職期間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的競業行為,主要涉及電子零組件領域。此舉依公司法第209條通過,對財務影響有限。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邁科為何允許董事從事競業行為?
A: 根據公司法第209條,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可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以利集團整體營運彈性。
Q: 哪些董事被允許從事競業?
A: 包含趙元山、趙元旗、林俊宏、胡亦侃、陳慧遊、周家駒等董事及潘榮春、向志中、張敏玉等獨立董事。
Q: 競業行為的範圍是什麼?
A: 允許轉投資或經營與邁科相同或類似業務之公司,特別是電子零組件製造與買賣。
Q: 此舉對邁科財務有何影響?
A: 所涉大陸地區事業為邁科100%持股之轉投資公司,財務採權益法認列,不構成重大風險。
Q: 董事在大陸地區擔任哪些職務?
A: 趙元山與林俊宏於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別擔任董事長與總經理,營業項目為電子零組件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