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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跟騷男另案判刑3月、監護5年 新北檢將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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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新北市蘆洲游姓男子4月底跟蹤女高中生並毆傷其外婆遭羈押。新北地檢署21日表示,游男因112年另起傷害案已遭判刑3個月及監護5年確定,將速執行確保社會安全,且監護期滿前可聲請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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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 這起蘆洲跟騷事件的嫌犯是誰?
A: 依據報導,嫌犯是一名游姓男子,他自112年9月起在蘆洲區有對未成年女童犯下多起性騷擾案件的紀錄。
Q: 游姓男子除了跟蹤騷擾外,還犯了什麼罪?
A: 他在4月28日尾隨女高中生,並毆打前來制止的女學生外婆及里長,導致外婆鼻骨斷裂、肝臟破裂重傷。檢方因此認定他涉犯重傷害、傷害、跟蹤騷擾防制法等罪。
Q: 新聞中提到的「另案判刑」是什麼?
A: 指游姓男子在112年間另外觸犯的傷害、強制等案件。台灣高等法院已於今年5月19日就此案判處他應執行有期徒刑3個月,並在刑滿後施以監護5年。
Q: 什麼是「監護處分」?可以延長嗎?
A: 監護處分是一種保安處分,目的在於對有特定風險的犯罪行為人進行治療、矯治與社會安全監督。根據新聞,若在執行期滿前檢察官認為有必要,可聲請法院許可延長,第一次可延長3年以下,之後每次可延長1年以下。
Q: 檢方接下來會如何處理游姓男子?
A: 針對4月底的跟騷傷人案,檢方已聲請羈押獲准。同時,新北地檢署將在程序完備後,儘速執行他另案被判處的3個月徒刑,刑滿後再接續執行5年的監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