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收2年前罰單 彰警致歉並聯繫監理機關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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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彰化一名陳姓男子近日收到一張超速罰單,通知單註明違規日為今年5月10日,但舉發照片卻顯示為2024年5月10日,相差兩年。經查,此為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員警在讀取告發資料時,誤讀記憶卡內舊檔案所致。田中分局已向陳男致歉,並聯繫監理機關撤銷該罰單,同時承諾將加強教育訓練與審核機制,以防類似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