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吊銷逾3年重考須上駕訓班 新規6/30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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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新規定,駕照遭吊銷超過3年者,自6月30日起必須先上駕訓班課程才能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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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中華民國交通部在西元2026年5月18日於台北市預告了哪三項法規的修正案?
- A: 中華民國交通部於當天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限制重新申請考驗辦法與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 Q: 根據交通部於台北市發布的預告,違規遭到吊銷駕照且禁考達幾年以上的人重新考照前必須上駕訓班?
- A: 依據新規規定,因違規遭到吊銷駕駛執照且在不得考領期間達三年以上的人,重新申請考領前必須先完成駕駛訓練課程。
- Q: 交通部預告加嚴吊銷重考禁考三年以上者強制完成駕駛訓練的新規預計於西元2026年的哪一天正式上路實施?
- A: 該項為了強化駕駛執照管理並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的新制度,目前預計於西元2026年6月30日正式上路實施。
- Q: 交通部推動吊銷重考者強制完成駕駛訓練課程,主要是配合駕照管理三策略中的哪一項具體策略?
- A: 該項措施主要是為了配合交通部駕照管理三策略中,藉由強化違規行為回訓矯正以提升整體道路交通安全的策略。
- Q: 交通部要求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期間達三年以上者重新考照前上駕訓班,其主要目的是要補強駕駛人哪些能力?
- A: 該項課程之目的是為了補強受吊銷限制的駕駛人對於道路交通法規之認知、安全駕駛觀念以及危險路況的風險辨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