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精舍命案一審 李威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作家王薀12年
NQ 評分
0/100
N1 內容完整性
4
AI 摘要(NQ 加工版)
台北地方法院在北市精舍命案一審判決中,依傷害致死罪判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12年徒刑;藝人李威、李妻簡瑀家被依幫助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各判刑1年10月、1年8月,均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