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求2億具保停押遭駁 二審裁定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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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非法匯兌、賭博等罪,一審判刑11年8月。郭哲敏以已繳部分犯罪所得、二審判決不上訴願坐牢,求2億元具保停押。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裁定5月16日起延押2個月,駁回其聲請,理由為仍有潛逃風險及過去有違規監控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