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教保員猥褻多名幼童 判刑8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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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陳羿翰先後在台北市2家機構從事教保工作,涉嫌猥褻多名幼童。一審認定陳男猥褻4童、共4罪,判刑8年,二審認定陳男猥褻3童、共4罪,仍判刑8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男子陳羿翰先後在台北市2家機構從事教保工作,涉嫌猥褻多名幼童。一審認定陳男猥褻4童、共4罪,判刑8年,二審認定陳男猥褻3童、共4罪,仍判刑8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