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雲科技負責人殺人判無期 北院:犯行惡性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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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雲科技負責人曾志新因工作理念不合殺害技術長梁男,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認定其犯行惡性重大,考量未獲家屬原諒等情,判處曾男無期徒刑。
雲雲科技負責人曾志新因工作理念不合殺害技術長梁男,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認定其犯行惡性重大,考量未獲家屬原諒等情,判處曾男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