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家庭聚餐單據詐領特別費 前中市地政局長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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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前地政局長吳存金因以家庭聚餐單據詐領首長特別費新台幣6萬8679元,台中地方法院今日判處其2年徒刑,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2年。
台中市政府前地政局長吳存金因以家庭聚餐單據詐領首長特別費新台幣6萬8679元,台中地方法院今日判處其2年徒刑,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