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涉貪案 二審判4年半、褫奪公權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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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勞動部勞動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貪污圖利等罪,二審判決維持有期徒刑4年6月,但褫奪公權由3年改為2年。她被控為廠商量身訂做採購案,並有職場霸凌指控,但檢方認定部屬輕生與其領導行為無因果關係。全案仍可上訴。
尚無 AI 分析資料。
勞動部勞動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貪污圖利等罪,二審判決維持有期徒刑4年6月,但褫奪公權由3年改為2年。她被控為廠商量身訂做採購案,並有職場霸凌指控,但檢方認定部屬輕生與其領導行為無因果關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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