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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考紀會因爭議言論對蕭敬嚴處以停權1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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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國民黨中央考紀會於4月13日宣布,對前國民黨副發言人賴苡任及前國民黨發言人蕭敬嚴採取紀律處分。賴苡任因言行具可責性被申誡,蕭敬嚴則因違紀言論事實明確被停權1年。兩人目前皆正爭取國民黨提名參選台北市及新北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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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 國民黨中央考紀會與北市紀律委員會於何時召開聯席會議審議賴苡任與蕭敬嚴的爭議言論案?
A: 國民黨中央考紀會與台北市紀律委員會於第28屆第2次臨時委員會議中召開聯席會議,審議針對賴苡任與蕭敬嚴爭議言論的檢舉案,會議於2024年間舉行。
Q: 賴苡任因何原因受到國民黨黨內申誡處分?
A: 賴苡任因爭取台北市議員提名期間言行具可責性,違反黨員行為規範,依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遭國民黨考紀會處以申誡處分。
Q: 蕭敬嚴因何黨紀條款被處以停權1年處分?
A: 蕭敬嚴因爭取新北市議員提名期間發表違紀言論,事實明確,依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遭國民黨考紀會處以停權1年處分。
Q: 蕭敬嚴遭國民黨停權1年的處分是由哪兩個單位共同審議決定的?
A: 蕭敬嚴遭停權1年的處分係由國民黨中央考紀會與台北市紀律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共同審議後,於第28屆第2次臨時委員會議中正式決議通過。
Q: 國民黨對賴苡任與蕭敬嚴的黨紀處分分別為何種類型?
A: 國民黨對賴苡任因言行可責性處以申誡,對蕭敬嚴因違紀言論明確處以停權1年,兩案皆於第28屆第2次臨時委員會議中由中央與北市考紀單位共同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