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News NQ Analysis

國民黨考紀會因爭議言論對蕭敬嚴處以停權1年處分

NQ 評分 49/100
N1 內容完整性 6

AI 摘要(NQ 加工版)

國民黨中央考紀會於4月13日宣布,對前國民黨副發言人賴苡任及前國民黨發言人蕭敬嚴採取紀律處分。賴苡任因言行具可責性被申誡,蕭敬嚴則因違紀言論事實明確被停權1年。兩人目前皆正爭取國民黨提名參選台北市及新北市議員。

尚無 AI 分析資料。

常見問題

Q: 國民黨中央考紀會與北市紀律委員會於何時召開聯席會議審議賴苡任與蕭敬嚴的爭議言論案?
A: 國民黨中央考紀會與台北市紀律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並於第28屆第2次臨時委員會議中審議相關案件,會議明確針對賴苡任與蕭敬嚴的爭議言論進行處分決議。
Q: 賴苡任因何原因受到國民黨黨內申誡處分?
A: 賴苡任因爭取台北市議員提名期間言行具可責性,違反黨員行為規範,依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遭國民黨考紀會處以申誡處分。
Q: 蕭敬嚴因何事被國民黨考紀會處以停權1年處分?
A: 蕭敬嚴因爭取新北市議員提名期間發表違紀言論,經國民黨考紀會認定事實明確,依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以停權1年處分。
Q: 國民黨對蕭敬嚴的處分依據黨內哪一條規程條款?
A: 國民黨對蕭敬嚴的停權處分,係依據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其言論已構成明確違紀行為,故予以停權1年處分。
Q: 國民黨考紀會對賴苡任的處分內容與適用條款為何?
A: 國民黨考紀會對賴苡任處以申誡處分,因其爭取台北市議員提名期間言行具可責性,依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