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 管瑞平 苗栗縣29日電)苗栗縣頭份市44歲徐姓女子深夜騎車返家途中,因車速過快且未打方向燈遭員警攔檢,除快篩檢測發現毒駕,並查獲安非他命、依托咪酯菸彈等證物,依違反公共危險、毒品等罪嫌送辦。 為強力壓制依托咪酯類毒品,行政院27日已正式生效將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質提升列管為第一級毒品,刑責大幅提高。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今天表示,分局警備隊隊長陳坤億與警員張泊恩28日深夜10時許行經頭份市信東路,發現徐女騎乘普通重機因車速過快且未打方向燈,遂實施攔檢。 徐女見員警攔檢,坦承近期曾施用毒品,經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現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 警方表示,現場並查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罐(毛重約6.9公克)、依托咪酯菸彈3顆(約4.93公克、5.28公克、5.63公克)及電子菸桿1支等證物,全案依公共危險(毒駕)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移置保管該車並吊扣牌照。 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呼籲,毒品危害個人健康,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生命財產危害,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駕行為,守護道路安全,維護民眾安心用路環境。(編輯:張銘坤)1150629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