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 高華謙 台北29日電)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表示,6月開會審議通過78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案以及1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逾新台幣1.6億元。 為推動轉型正義,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負責辦理人民於威權統治時期,因國家不法行為侵害生命、人身自由的賠償,以及返還或賠償人民被剝奪財產所有權、回復名譽權利以及其他事項。 基金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董事長張文貞26日召開董事及監察人會議,審議通過的案件中,有多名被害者在228事件失蹤,也有被害者遭國軍無故槍殺。另在白色恐怖時期,有被害者只憑自白內容就遭當局認定涉案,在欠缺充分證據及正當法律程序下遭判死刑;也有多名被害者僅因評論政府而遭認定不當而被定罪。 在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中,有被害者因遭國家不法行為沒收全部財產,包含股票、現金等,因年代久遠,財產被剝奪且已滅失,以金錢方式賠償。 基金會統計,截至5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被害者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受理3721件,其中2998件獲賠、116件駁回、67件撤回申請。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方面,累計受理383件,其中42件通過返還原財產或金錢賠償、57件撤回、208件駁回;此外,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累計受理5931件,其中5044件通過、75件駁回。 基金會說,駁回案件多因申請人不符申請資格,財產駁回案件原因多為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遭剝奪情事、或雖判決有沒收宣告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情形。 基金會指出,目前持續主動聯繫被害者及家屬,推動權利回復相關業務,民眾若有申請賠償等相關需求,可電洽專線求證與諮詢(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編輯:林克倫)1150629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