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司委會討論縮短羈押期間無共識 另定期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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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國民黨立委所提刑事訴訟法修法,針對縮短羈押期間的規定,歷經2小時討論後因無共識,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這次修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 A: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林倩綺提議將偵查中羈押期間從現行最長2月縮短為1月,審判中從3月縮短為2月,延長羈押期間均不得逾1月。
- Q: 為什麼這次修法沒有共識?
- A: 在場立委與官員對修法可能衝擊實務運作有疑慮,例如檢察官出身的立委吳宗憲認為可能導致刑事偵查崩潰,因此無法達成共識。
- Q: 誰是這次修法的提案人?
- A: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和林倩綺。
- Q: 會議最終的決定是什麼?
- A: 會議主席翁曉玲裁示,本案等3案另定期繼續審查,未進行表決。
- Q: 司法院和法務部的立場是什麼?
- A: 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強調羈押不能作為押人取供手段,應重視必要性與最後手段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列席說明但未明確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