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News NQ Analysis

稱趙少康拋妻棄子遭判賠 周玉蔻應分攤150萬給民視

NQ 評分 0/100
N1 內容完整性 9

AI 摘要(NQ 加工版)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玉蔻應給付民視150萬元,因民視先前已支付趙少康的賠償金,轉向周玉蔻求償分攤。此案源於周玉蔻在臉書及民視節目中指控趙少康「拋妻棄子」等言論,經法院認定侵害名譽權,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確定。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周玉蔻為何需要賠償民視150萬元?
A: 因周玉蔻在民視節目中的言論侵害趙少康名譽權,法院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民視支付後,依法向周玉蔻求償其應分擔的150萬元。
Q: 趙少康提告的具體原因是什麼?
A: 趙少康不滿周玉蔻在臉書及民視節目中指控他「拋妻棄子」、「家暴」等言論,認為這些並非事實且未經合理查證,侵害其名譽權。
Q: 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總共是多少?
A: 法院判決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趙少康200萬元,其中周玉蔻個人需給付20萬元,民視與周玉蔻需連帶給付200萬元。
Q: 這個判決可以上訴嗎?
A: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的判決(周玉蔻應給付民視150萬元)仍可上訴。
Q: 這起事件發生的時間點是什麼時候?
A: 周玉蔻最初在111年9月17日於臉書發文,並在111年9月19日的民視政論節目中重複相關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