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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務部專委幫友人查個資 案發時已退休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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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前法務部專委羅男退休後幫友人查詢在監狀況,新北地院以其已非公務員且未獲利為由判決無罪。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羅男為何被判無罪?
A: 因案發時他已退休,不具公務員身分,不符合公務員洩密罪構成要件,且未獲取利益。
Q: 羅男被起訴的罪名是什麼?
A: 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非法利用他人個資罪。
Q: 羅男何時退休?
A: 案發時間為110年2月,羅男已於109年退休。
Q: 羅男查詢的個資內容是什麼?
A: 查詢李姓民眾是否在監關押及在監情形,回覆內容為「有--禁見--銀行法」。
Q: 此判決是否可以上訴?
A: 可以上訴,判決書中載明「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