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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擬修刑訴法遭指柯文哲條款 黃國昌:混淆視聽

NQ 評分 82/100
N1 內容完整性 85

Key facts

  • 民眾黨擬修刑訴法遭指柯文哲條款 黃國昌:混淆視聽
  • 民眾黨擬議修改刑事訴訟法,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作為羈押理由,引發「柯文哲條款」爭議。黃國昌反駁稱修法是為落實人權,且與賴清德總統過去的提案相同。柯文哲則以自身案例批評現行羈押制度。
  • Source: CNA
  • Date: Sun Jun 07 2026 14:01:00 GMT+0900 (Japan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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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擬議修改刑事訴訟法,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作為羈押理由,引發「柯文哲條款」爭議。黃國昌反駁稱修法是為落實人權,且與賴清德總統過去的提案相同。柯文哲則以自身案例批評現行羈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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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擬修刑訴法遭指柯文哲條款 黃國昌:混淆視聽 (Sun Jun 07 2026 14:01:00 GMT+0900 (Japan Standard Time)),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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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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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Jun 07 2026 14:01:00 GMT+0900 (Japan Standard Time)

AI 摘要(NQ 加工版)

民眾黨擬議修改刑事訴訟法,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作為羈押理由,引發「柯文哲條款」爭議。黃國昌反駁稱修法是為落實人權,且與賴清德總統過去的提案相同。柯文哲則以自身案例批評現行羈押制度。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民眾黨為何要修改刑事訴訟法有關羈押的規定?
A: 民眾黨主張修法是為了落實刑事司法人權、貫徹無罪推定原則,並杜絕司法實務中「押人取供」的問題。
Q: 外界為何稱此次修法為「柯文哲條款」?
A: 因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目前身負司法案件,外界質疑修法是為他個人解套,特別是針對羈押要件的放寬。
Q: 黃國昌如何反駁「柯文哲條款」的指控?
A: 黃國昌嚴厲駁斥,並提出兩點反駁:第一,修法內容與總統賴清德在2008年擔任立委時的提案一模一樣;第二,柯文哲當時仍在台大醫院當醫師,將此連結為「柯文哲條款」是混淆視聽。
Q: 柯文哲以哪些例子說明司法改革的必要性?
A: 柯文哲舉出兩個例子:一是前台北市政府顧問李文宗在京華城案中遭羈押11個月後,圖利部分被判無罪;二是他自己被認定有逃亡之虞而需配戴電子腳鐐,他質疑該認定的證據基礎。
Q: 除了民眾黨,還有誰支持這次的修法方向?
A: 黃國昌提到,關於搜索程序與受搜索人權利的規範,是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向民眾黨團提出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