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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2駕駛涉毒駕被逮 士林地檢署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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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台北市發生兩起毒駕案件,陳男與溫男分別騎車及開砂石車被查獲,均驗出安非他命陽性,遭士林地檢署聲押獲准。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這兩起毒駕事件發生在何時何地?
A: 陳男於4日上午9時許在台北市南港區騎車被攔;溫男於5日下午3時許在台北市士林區駕駛砂石車衝撞車輛被查獲。
Q: 兩人被檢測出何種毒品反應?
A: 兩人經毒品唾液試劑快篩,均驗出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Q: 士林地檢署對兩人採取何種法律行動?
A: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兩人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4款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並獲准。
Q: 士檢對於毒駕行為的立場為何?
A: 士檢強調毒駕是移動式不定時炸彈,將貫徹「毒駕零容忍」政策,從速偵辦、從嚴究責,並積極運用預防性羈押。
Q: 此事件涉及哪些法律條文?
A: 主要涉及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4款(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