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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技佐賣船艇駕照案 北檢緩起訴50名買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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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航港局技佐宋立恒偽造船艇駕照案,北檢於115年6月4日起訴3名買照人,緩起訴50人,各須繳國庫10萬元。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這起案件的主要被告是誰?
A: 主要被告是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技佐宋立恒,他因偽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照並收受賄賂,已被判處11年徒刑。
Q: 台北地檢署在115年6月4日做出了哪些處分?
A: 北檢起訴了3名否認犯行的買照人,並對50名認罪的買照人給予緩起訴,每人須繳納國庫10萬元,共計500萬元。另有13人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Q: 宋立恒是如何偽造駕照的?
A: 宋立恒在收受賄賂後,逾越權限登入海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登載不實的駕照核發或換發資訊,並盜用鋼印在駕照紙本上蓋印,偽造駕照後交付給不法業者。
Q: 買照人需要支付多少錢來購買假駕照?
A: 不法業者向民眾收取每人新台幣1萬至3萬元,扣除報酬後,以每張駕照5000元至8000元的代價向宋立恒行賄。
Q: 除了台北地檢署,還有哪些地檢署處理了此案?
A: 台中地檢署於113年底起訴了宋立恒與中間人等5人,並對247名買照人緩起訴;新北地檢署於114年間也對117人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