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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美籍3人吸金1.7億 詐團女幹部一審判1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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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詐騙集團女幹部廖女以感情詐騙3名美籍被害人1.7億餘元,返台被捕後一審判12年6月。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這起詐騙案的主謀是誰?
A: 主謀為36歲的廖姓女子,她是詐騙集團的高階幹部。
Q: 被害人來自哪裡?被騙了多少錢?
A: 3名被害人為美國籍,總共被騙532萬餘美元,依當時匯率約新台幣1億7052萬餘元。
Q: 廖女是如何被逮捕的?
A: 廖女長期滯留海外,於2025年1月24日返國時,在桃園國際機場被拘提到案。
Q: 一審判決結果為何?
A: 台中地院判處廖女合併應執行12年6月徒刑,共犯黃男判處3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Q: 詐騙所得資金流向何處?
A: 廖女將犯罪所得存入不知情的母親帳戶,並購買名錶、鑽石、比特幣、泰達幣及進口轎車供父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