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藥廣告亂象 預告:不配合下架最高罰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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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衛福部食藥署預告修正「藥事法」,加強網路賣藥與廣告管理,業者不配合下架最高罰500萬。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這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 A: 為遏止網路違規賣藥及網頁管理亂象,強化網際網路業者管理責任與配合義務,有效防杜違規藥品透過網路流通。
- Q: 網路上可以合法販售哪些藥品?
- A: 依規定,網路上只能販售「乙類成藥」,例如綠油精、萬金油、小護士軟膏、外用酒精、洗手液、漱口水等。
- Q: 哪些業者可以在網路上販售乙類成藥?
- A: 目前僅開放藥局、藥商、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等5大業者可在網路上販售。
- Q: 如果網路業者不配合下架違法廣告,罰則為何?
- A: 衛生主管機關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 Q: 草案預告期是多久?
- A: 草案預告期為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