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News NQ Analysis

前平溪國中校長圖利廠商 判刑1年半、緩刑3年

NQ 評分 0/100
N1 內容完整性 0.9

AI 摘要(NQ 加工版)

新北市平溪國中前校長陳女,因2021年辦理校內圖書館改建工程時未公開招標,指定廠商並以不實發票請款,圖利廠商逾4萬元,遭判刑1年6月、緩刑3年。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前平溪國中校長因何案被判刑?
A: 因辦理校內教學大樓圖書館改建工程時,未公開招標,指定廠商承攬並以不實發票請款,圖利廠商逾4萬元,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
Q: 法院判決結果為何?
A: 前校長陳女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並支付公庫15萬元。廠商康女判1年5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10萬元。曾男判3月,可易科罰金。
Q: 此案發生於何時?
A: 案件發生於2021年6月至11月期間。
Q: 涉案金額是多少?
A: 工程總款項為46萬8000元,廠商康女從中獲取不法利益逾4萬元。
Q: 判決法院是哪一個?
A: 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