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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立】代子公司詠恆新能公告簡易合併案債權人通知

NQ 評分 58/100
N1 內容完整性 7

AI 摘要(NQ 加工版)

華立子公司詠恆新能公告簡易合併案,由母公司恆源新能吸收合併,合併基準日115年7月10日。債權人可於6月9日至7月9日提出異議,此合併為組織重組,不影響股東權益。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本次合併對詠恆新能的股東有何影響?
A: 本次合併為簡易合併,恆源新能持有詠恆新能100%股權,對股東權益無影響。
Q: 合併基準日為何時?
A: 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5年7月10日。
Q: 債權人如何提出異議?
A: 債權人應於115年6月9日至7月9日期間,檢附債權證明以書面親交或郵寄至指定地址。
Q: 合併後哪家公司為存續公司?
A: 合併後恆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詠恆新能為消滅公司。
Q: 本次合併的法律依據為何?
A: 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簡易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