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建】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AI 摘要(NQ 加工版)
華建於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吳裕國的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在任職期間從事不損害公司利益的競業行為。此舉依法完成表決程序,對財務無影響。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華建公司為何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
- A: 為提升董事經營彈性並兼顧公司利益,經股東會依法決議通過,在不損害公司前提下允許有限度競業行為。
- Q: 此次解除競業禁止是否影響公司財務?
- A: 公司明確表示,此項決議對財務與業務運作無任何影響,屬常規公司治理措施。
- Q: 吳裕國擔任哪些外部職務?
- A: 公告僅提及由佳峻投資代表人身份擔任華建董事,未揭露其他具體外部職務內容。
- Q: 此競業許可是否涉及中國大陸事業?
- A: 不適用。公告明確指出所許可競業行為未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活動。
- Q: 股東會通過此案的表決門檻為何?
- A: 依公司法第209條,須三分之二以上股份出席且過半數表決權同意,本案已合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