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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

AI 摘要(NQ 加工版)

致新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吳錦川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的限制。董事將獲准擔任台灣類比科技董事長等職務,此決議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顯示公司治理的彈性。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本次股東會主要決議為何?
A: 本次股東會主要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的限制。
Q: 獲准從事競業行為的董事是誰?
A: 獲准從事競業行為的董事是法人董事怡鵬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錦川。
Q: 吳錦川獲准從事的競業行為有哪些?
A: 吳錦川獲准從事的競業行為包括擔任台灣類比科技(股)公司董事長、上海利樂奇微電子有限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以及超豐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Q: 競業行為的許可期間是多久?
A: 競業行為的許可期間為其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Q: 此競業行為對致新公司財務業務有何影響?
A: 此競業行為對致新公司財務業務的影響程度為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