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子公司威恆香港實業有限公司之背 書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5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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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批准為其全資子公司威恆香港實業有限公司提供232.5億新台幣的背書保證額度,以滿足其營運資金需求,並新增1500萬美元的銀行信用額度。此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