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儀】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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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儀公司公告,截至115年2月底,其子公司NIL Technology ApS對其子公司NILT Switzerland GmbH及NILT SINGAPORE PTE. LTD.的資金貸與餘額超過限額。為此,瑞儀公司已於115年4月1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改善計畫,將由RADIANT OPTO-ELECTRONICS (SINGAPORE) PTE. LTD.於115年6月30日前貸與NILT Switzerland GmbH歐元460萬元,以清償其對NIL Technology ApS的債務,改善超限情形。此計畫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並提報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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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瑞儀公告的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於哪一天正式對外公布?
- A: 該公告於民國115年04月09日(2026年04月09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上發布,說明子公司資金貸與已超過限額並提出改善計畫。
- Q: 哪一家子公司因資金貸與超過個別及總限額,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訂定改善計畫?
- A: 子公司NIL Technology ApS的兩個下屬公司——NILT Switzerland GmbH與NILT SINGAPORE PTE. LTD.——因資金貸與金額超過個別限額及總限額,受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改善計畫要求。
- Q: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何日發函,要求母公司督促子公司制定改善計畫,函件編號為何?
- A: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15年03月30日(2026年03月30日)發出金管證審字第1150337283號函,要求母公司督促子公司訂定並公告資金貸與超限的改善計畫。
- Q: 為了改善資金貸與超限情形,本公司決議由哪一家子公司在何時前提供多少歐元的資金貸與給NILT Switzerland GmbH?
- A: 本公司決議由其子公司RADIANT OPTO-ELECTRONICS (SINGAPORE) PTE. LTD.於民國115年06月30日前,向NILT Switzerland GmbH提供歐元460萬元整,以清償其對NIL Technology ApS的資金貸與負債。
- Q: 改善計畫的執行情形將如何向股東會與董事會報告,且該計畫何時通過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決議?
- A: 改善計畫於民國115年04月01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之後將在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並於每季公告執行情形、逐季提報董事會,確保透明度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