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總經理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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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正峰公司董事會於115年6月10日決議解除總經理鮑依欣的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在任職期間兼任其他營利事業職務或自營同類業務。此決議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顯著影響,顯示公司在人事管理上的彈性。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董事會決議解除總經理競業禁止的日期是哪一天?
- A: 董事會決議解除總經理競業禁止的日期是115年6月10日。
- Q: 被解除競業禁止限制的總經理是誰?
- A: 被解除競業禁止限制的總經理是鮑依欣。
- Q: 解除競業禁止的項目包含哪些?
- A: 解除競業禁止的項目包含兼任其他營利事業的經理人、董事、監察人,或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 Q: 競業禁止限制的期間為何?
- A: 競業禁止限制的期間為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 Q: 此決議對公司財務業務有何影響?
- A: 此決議對公司財務業務的影響程度為不適用,表示無顯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