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巴巴】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NQ 評分
77/100
N1 內容完整性
9
AI 摘要(NQ 加工版)
欣巴巴股東會決議解除六名董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在任職期間從事與公司相同業務,對財務無影響。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欣巴巴為何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A: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經股東會表決通過,允許特定董事從事競業行為,以利其多元職務發展。
- Q: 哪些董事獲得競業許可?
- A: 包括張宏圖、黃湘允等董事,以及張妍溱、蔡淑貞、蔡奇宏、張慧蘭等四位獨立董事。
- Q: 競業行為是否影響公司營運?
- A: 公司明確指出,此舉對財務與業務運作無任何影響,相關董事亦無投資大陸地區競爭事業。
- Q: 張慧蘭在大陸地區擔任哪些職務?
- A: 張慧蘭於重慶錫周、錫寶殯葬公司及弘揚(中國)有限公司擔任監事與董事職務。
- Q: 競業許可期間為何?
- A: 許可期間為該等董事擔任欣巴巴董事之全部任期內,業務範圍與本公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