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科】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AI 摘要(NQ 加工版)
榮科公司於2026年6月26日股東常會通過解除多名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允許其在任職期間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業務,對財務無影響,屬企業治理常規決議。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榮科公司為何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A: 根據公司法第209條,經過股東會表決通過,為提升董事經營彈性並符合實際營運需求。
- Q: 哪些董事獲得競業行為許可?
- A: 李長榮實業代表人陳銘樹、宋定邦、涂偉華、羅貴選及獨立董事鍾宛真、林育民、彭裕民。
- Q: 競業許可的範圍與期間為何?
- A: 許可項目為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業務,期間為擔任董事之職務期間。
- Q: 此決議是否影響公司財務?
- A: 公司明確指出,此項決議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運作無任何影響。
- Q: 是否有涉及中國大陸地區的事業投資?
- A: 無。所有相關項目均填寫為「不適用」,未涉及大陸地區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