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泥】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解除第三十四屆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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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東泥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第三十四屆新任董事及獨立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在任期間投資同業。此舉依法完成,對財務無影響,顯示治理彈性提升。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東泥公司為何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A: 為提升董事參與公司治理彈性,並基於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限制。
- Q: 哪些董事獲得競業行為許可?
- A: 包含東樹投資、陳趙樹基金會等法人代表及辛純浩、莊玉昕等獨立董事共9人。
- Q: 允許的競業行為範圍為何?
- A: 允許投資或經營與東泥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公司。
- Q: 此決議對公司財務有何影響?
- A: 公司明確表示此舉對財務及業務運作無任何影響。
- Q: 此競業許可是否涉及中國大陸事業?
- A: 不適用,公告中明確指出無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投資或職務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