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風能】本公司因分割「東方先進部門」之相關營業 依法規特此向債權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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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風能因公司分割案,於115年4月8日依法向全體債權人發出公告。該公司將分割「東方先進部門」成立100%持股子公司「東方先進公司」,分割基準日暫訂為同年7月1日。債權人若有異議,可在公告日起至5月8日止以書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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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東方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何要進行營業分割?
- A: 東方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規定,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分割「東方先進部門」之相關營業。
- Q: 本次分割案中,東方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分割出哪些營業?
- A: 本次分割案將分割出「東方先進部門」的相關營業,包含資產、負債及營業項目。
- Q: 分割後新設立的子公司名稱是什麼?其持股比例為何?
- A: 新設立的子公司名稱暫定為「東方先進股份有限公司」,為東方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 Q: 債權人若對本次分割案有異議,應如何提出?
- A: 債權人若對本次分割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8日止,以書面方式向東方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 Q: 本次分割案的分割基準日暫訂為何時?
- A: 本次分割案的分割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15年7月1日,若有調整將授權董事長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