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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風能】本公司因分割「東方先進部門」之相關營業依法規特此向債權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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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東方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割「東方先進部門」並設立新公司,預計7月1日分割基準,並依法向債權人公告以徵求異議。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東方風能為何決定分割「東方先進部門」?
A: 為優化資源配置、聚焦核心業務,並提升營運效率,將分割予新設立的100%持股子公司。
Q: 分割案的債權人異議期是多久?
A: 債權人可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8日止,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