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新任經理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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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明泰科技董事會決議解除執行長李良相與總經理簡銘霖之競業禁止限制,並批准簡銘霖兼任大陸子公司多項職務,評估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明泰科技本次董事會決議解除競業禁止的人員是誰?
- A: 本次解除競業禁止限制的人員為執行長李良相及總經理簡銘霖。
- Q: 簡銘霖總經理兼任哪些大陸地區事業的職務?
- A: 簡銘霖總經理擔任明瑞電子(成都)有限公司法人執行董事代表人、明泰電子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以及明泰電子貿易(常熟)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 Q: 此次解除競業禁止限制對公司財務業務有何影響?
- A: 根據公司公告,此次決議對明泰科技的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 Q: 這項許可競業行為的有效期間為何?
- A: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的期間為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 Q: 明泰科技在大陸的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何?
- A: 主要從事網路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及銷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