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信】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二屆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
AI 摘要(NQ 加工版)
志信國際董事會決議續任第二屆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因應股東會改選,原任期屆滿後由原班人馬續任。此舉顯示公司對永續治理的持續重視。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志信國際為何要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
- A: 為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經營,監督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政策推動。
- Q: 新任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有哪些?
- A: 梁昇玉、徐明潭、陳秀奇三人續任,分別為獨立董事、副董事長與總經理。
- Q: 此次異動是因為辭職還是任期屆滿?
- A: 此次異動為任期屆滿,配合董事全面改選後重新委任。
- Q: 新任委員的任期從何時開始?
- A: 新任生效日期為115年6月15日,任期至本屆董事任期屆滿為止。
- Q: 永續發展委員會的職能為何?
- A: 負責審議與監督公司永續發展策略、ESG目標達成及相關風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