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庭】公告本公司115年度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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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庭】公告本公司115年度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巨庭公司在2026年6月16日股東常會中,決議允許7名董事於任職期間兼任同性質企業董事或經理職務。此舉依法通過,屬公司治理常見安排。
- Source: TWSE
- Date: Tue Jun 16 2026 09:00:00 GMT+0900 (Japan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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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庭公司在2026年6月16日股東常會中,決議允許7名董事於任職期間兼任同性質企業董事或經理職務。此舉依法通過,屬公司治理常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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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e Jun 16 2026 09:00:00 GMT+0900 (Japan Standard Time)
AI 摘要(NQ 加工版)
巨庭公司在2026年6月16日股東常會中,決議允許7名董事於任職期間兼任同性質企業董事或經理職務。此舉依法通過,屬公司治理常見安排。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巨庭公司為何允許董事從事競業行為?
- A: 根據公司法第209條,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可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以利董事多元參與產業發展。
- Q: 哪些董事獲准從事競業行為?
- A: 莊博彥、張灼貞、莊佳玲、梁育倫(建信啟記代表人)、蔡心苑、吳思慰、林奕杰等七位董事獲准。
- Q: 允許的競業行為期間為何?
- A: 僅限於該等董事在巨庭公司任職期間,不得於離職後繼續主導競爭業務。
- Q: 此決議是否影響公司財務或業務?
- A: 公司表示此舉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且對財務與業務無顯著影響。
- Q: 此類競業許可是否常見?
- A: 在集團企業或產業整合度高的公司中,經股東會同意後解除競業限制屬常見治理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