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致】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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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威致公司於2026年6月18日股東會決議解除六名董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在任期間從事與公司業務重疊之活動。此舉依法完成表決程序,屬重大公司治理變更。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威致公司為何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A: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允許特定董事於任職期間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重疊之行為,以利集團資源整合與經營彈性。
- Q: 哪些董事被允許從事競業行為?
- A: 包含恩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素惠、董事郭世賢,以及四位獨立董事丁家輝、王燕景、盧貞秀、陳明漢。
- Q: 此次決議對公司財務有何影響?
- A: 公司表示此競業行為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且對本公司財務與業務無顯著影響,屬常規公司治理措施。
- Q: 競業禁止解除的期間有多長?
- A: 許可期間為該等董事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屆時將自動終止。
- Q: 此舉是否違反公司治理原則?
- A: 否,此決議依公司法第209條完成法定表決程序,贊成權數超過法定門檻,具法律效力且資訊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