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米-創】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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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基米-創股東會決議解除多名新任董事與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在任期內參與同類業務,此舉屬公司治理常規調整,對財務無影響。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基米-創為何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
- A: 根據公司法第209條,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為提升董事參與外部業務的彈性,且評估對公司無財務影響。
- Q: 哪些董事被允許從事競業行為?
- A: 周孟賢、江俊奇、張佐維、李清德、林世嘉、吳峻毅(俊貿國際代表人),以及蕭介夫、蕭育仁兩位獨立董事。
- Q: 競業行為的範圍與期間為何?
- A: 允許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業務,期間為其擔任本公司董事之任期內。
- Q: 此決議是否涉及中國大陸地區事業?
- A: 不適用。公告中明確指出,無董事於大陸地區相關事業從事營業或投資。
- Q: 此舉對基米-創的財務與業務有何影響?
- A: 公司評估後認為,此決議對財務及業務運作無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