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威】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NQ 評分
0/100
N1 內容完整性
5
AI 摘要(NQ 加工版)
2026年5月19日,嘉威股東常會決議解除獨立董事陳瑋芝之競業禁止限制,獲得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為什麼解除競業禁止義務?
- A: 為了讓董事能夠在類似企業中發揮專業知識,並為公司帶來多元化的視角。
- Q: 此解除是否有法律限制?
- A: 根據公司法第209條,需經股東會決議,嘉威已依法完成程序。
- Q: 陳瑋芝的職位為何?
- A: 她是該公司的獨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