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金】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第6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NQ 評分
77/100
N1 內容完整性
9
AI 摘要(NQ 加工版)
合庫金控於115年股東常會通過決議,解除第6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特定董事於任期間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業務。此舉依法完成表決程序,屬企業治理常規調整。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合庫金控為何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A: 為符合公司治理彈性需求,經股東會依法決議通過,允許特定政府及法人代表董事於任期內從事與本公司業務類似之職務。
- Q: 哪些董事獲准從事競業行為?
- A: 包含財政部、中華民國農會、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等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共八位董事或代表獲准。
- Q: 此次決議是否影響公司財務業務?
- A: 根據公告內容,本次競業行為許可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且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具體影響。
- Q: 競業禁止解除的法律依據為何?
- A: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三分之二以上有表決權股份股東出席,且過半數同意後得許可董事競業行為。
- Q: 此競業許可是否涉及投資大陸地區事業?
- A: 不適用。公告明確指出所許可之競業行為未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或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