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耀】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AI 摘要(NQ 加工版)
台耀公司於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五名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在任職期間從事與公司類似業務。此舉依公司法第209條通過,對財務無影響。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台耀公司為何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A: 為提升董事經營彈性,經股東會依公司法第209條決議通過,允許其在任職期間從事與本公司類似業務。
- Q: 哪些董事獲准從事競業行為?
- A: 包括歐加司塔、源慶、亨朗、健維生技等法人代表及獨立董事陳怡芬,共五名董事獲准。
- Q: 競業行為的範圍與期間為何?
- A: 範圍為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期間限於擔任董事職務之內。
- Q: 此決議是否影響公司財務?
- A: 公司明確指出,此項許可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 Q: 是否有涉及中國大陸地區的事業投資?
- A: 無。所有相關項目均填寫『不適用』,顯示本次競業許可未涉及大陸地區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