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金】本公司公告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AI 摘要(NQ 加工版)
凱基金115年股東會通過決議,允許副董事長沈榮津與董事李鐘培於在任期間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業務。此舉依法完成程序,屬重大訊息。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凱基金股東會通過什麼重要決議?
- A: 凱基金115年股東常會通過允許副董事長沈榮津與董事李鐘培於在任期間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競業行為。
- Q: 為何董事可以從事競業行為?
- A: 根據公司法第209條,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董事可獲許可從事競業行為。
- Q: 此次競業許可是否涉及大陸地區事業?
- A: 不適用。公告中明確指出,所許可之競業行為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項目。
- Q: 此決議對凱基金財務有何影響?
- A: 公告指出,此項許可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不適用,顯示目前評估無重大財務影響。
- Q: 董事競業禁止解除的期限是多久?
- A: 許可期間為該等董事任職凱基金董事職務之期間,屆時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