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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罩】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NQ 評分 79/100
N1 內容完整性 9

AI 摘要(NQ 加工版)

光罩公司於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在任職期間從事同業投資,此舉反映公司治理彈性化趨勢。

AI 分析

常見問題

Q: 光罩公司為何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A: 為提升董事延攬彈性,並尊重專業經理人多元發展,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限制。
Q: 哪些董事獲得競業行為許可?
A: 包含俊光董事、陳立惇董事、吳昭宜董事、林忠翰代表人及兩位獨立董事王偉臣、彭穎慧。
Q: 允許的競業行為範圍為何?
A: 允許投資或經營與光罩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事業。
Q: 此決議對公司財務有何影響?
A: 公司表示此舉不涉及大陸地區投資,對財務業務無具體影響。
Q: 股東會表決結果如何?
A: 贊成權數佔總表決權95.72%,反對僅0.09%,決議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