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頡】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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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來頡科技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為什麼要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
- A: 為了讓董事能夠發揮其專業在多項職務中,促進企業間的合作並提升效率,前提是不得損害公司利益。
- Q: 這項決議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 A: 這是根據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股東常會投票表決後通過的。
- Q: 什麼是競業禁止義務?
- A: 董事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內相競爭行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