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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能源吸金案 北院羈押禁見4人、2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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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台北地檢署起訴絕對能源集團,該集團自2023年3月起假借投資理財名義,聲稱投資虛擬貨幣及乾淨能源技術,以高年利率販售特別股,違法吸金新台幣2億7730萬元,被害人達316人。此外,集團還鼓吹投資虛擬貨幣EGT、TBT,並透過DEFI借貸平台吸金逾50億元,近千人受騙。北檢已羈押禁見邱志豪等多人,並持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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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 絕對能源集團從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三月起,透過什麼名義與投資工具違法吸金?
A: 絕對能源集團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三月起,假借投資理財名義設立網站並召開說明會,販售年利率最高達百分之二十五與百分之四十二的甲種及乙種特別股,違法吸金新台幣二億七千七百三十萬元。
Q: 台北地檢署調查出絕對能源集團在民國一百一十一年至一百一十四年間,鼓吹投資人購買哪些虛擬貨幣?
A: 台北地檢署查出絕對能源集團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至一百一十四年間,鼓吹投資人購買虛擬貨幣EGT與TBT,並將虛擬資產放到該集團創設的DEFI借貸平台,四年來騙取近千人逾五十億元。
Q: 台北地檢署在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十二月偵結絕對能源集團吸金案時,共起訴了主嫌邱志豪等多少名被告?
A: 台北地檢署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十二月偵結該案,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以及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正式起訴主嫌邱志豪等共計十七名被告。
Q: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絕對能源集團吸金案,目前裁定哪些涉案人員羈押禁見?
A: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絕對能源集團吸金案,目前已經裁定將涉案的鄭姓、高姓、楊姓、潘姓等四名被告羈押禁見,而主嫌邱志豪則在先前已被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Q: 在絕對能源集團案中,除被羈押禁見的被告外,還有哪些涉案人員被裁定交保且具體金額為多少?
A: 絕對能源集團案中,涉案的蔣姓被告與李姓被告未被羈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蔣姓被告以新台幣五十萬元交保,李姓被告則以新台幣十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