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銀】重要子公司邁萃斯精密(股)公司公告2026年度股東常會通過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NQ 評分
73/100
N1 內容完整性
9
AI 摘要(NQ 加工版)
邁萃斯精密公司股東會通過董事洪英哲於任內得從事競業行為,前提是不損害公司利益。此決議依公司法第209條通過,對財務無影響。
AI 分析
常見問題
- Q: 邁萃斯精密公司為何允許董事從事競業行為?
- A: 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允許董事從事競業行為。
- Q: 董事洪英哲的競業行為是否有時間限制?
- A: 是,僅限於其擔任邁萃斯精密公司董事期間,屆時將自動終止競業許可。
- Q: 此決議對邁萃斯的財務或業務有影響嗎?
- A: 根據公告內容,此競業許可對公司財務與業務均無影響。
- Q: 董事是否有投資中國大陸地區的相關事業?
- A: 公告明確指出,此競業行為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相關欄位皆填寫『不適用』。
- Q: 此項決議是如何通過的?
- A: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符合公司法第209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