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研究公司通过其经营的「あるる」商城进行了网络广告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当出现令人反感的广告时,有40.8%的用户会对「广告主」产生不满,而非刊登网站。最让人讨厌的理由是「妨碍操作与浏览」(73.7%),其次是「无法跳过」(63.5%)。此外,用户在「观看视频」或「有目的性地行动」时遇到广告的反感度最高。这表明广告出现的时机和方式,往往比广告内容更直接影响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