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rks Group Co., Ltd.(以下简称 Sparks)为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作为一项全新举措,已设立以投资「商用(市场运作)型储能电站业务」为主的「Sparks 储能电站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该业务旨在通过市场运作获取收益。 储能电站是直接连接至电力系统的大规模储能设施,在电力过剩时进行充电、不足时进行放电,并作为抑制电源输出波动的调节力发挥作用。随着再生能源导入规模扩大,储能电站作为解决「电力网不稳定」及「输出限制」等课题,并兼顾脱碳与稳定供应的重要次世代基础设施,正受到各界瞩目。 近年来,全球储能电站的导入规模急剧扩大,国内需求亦随之增加。本公司曾于 2024 年 2 月设立以利用长期脱碳电源拍卖之储能电站为对象的「Sparks 绿色储能电站基金」,但鉴于近期电力市场的波动性以及对灵活调节力需求的日益增长,本次特别新设立本基金。 本基金投资对象的储能电站业务,不依赖特定的长期合约,而是根据电力供需状况灵活进行电力充放电,旨在通过需量反应市场、批发电力市场及容量市场的交易,实现收益最大化。 Sparks 担任基金管理人(GP),子公司 Sparks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担任运用代理人,并已接受机构投资者及企业(LP)的出资,于今日签署总额 61 亿日圆的组合契约。预计将持续募集至 2026 年 7 月底,目标基金规模为 100 亿日圆左右。 此外,本公司子公司 Sparks Green Energy & Technology Co., Ltd.(以下简称 SGET)在全国拥有 349 处、总计 727MW 的再生能源业务开发与营运实绩,并以太阳能及风力发电为中心推动导入。此外,在储能电站业务方面,已开发全国 5 处、总计 230MW 的设施;在绿色氢能制造方面,亦开发了 1 处年产 100 吨氢气的制造厂,正积极投入新领域。 本集团今后亦将通过对再生能源业务、储能电站业务及绿色氢能制造业务的持续投资,为实现脱碳社会及永续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基金概要> 基金名称 Sparks 储能电站投资事业有限责任组合 「Sparks 储能电站基金」 投资对象 以国内储能电池业务为对象的出资持分、其他投资证券等 出资者 无限责任合伙人:Sparks Group Co., Ltd. 有限责任合伙人:Resona Bank, Limited、Hulic Co., Ltd.、The Joyo Bank, Ltd. 等 运用代理人 Sparks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基金规模 100 亿日圆左右 基金期间 10 年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26 年 7 月底止 <储能电站示意图>